越通社一月四日报导称,越南工贸部近日公布关于对于原产于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中国的部份聚酯长丝纱线产品采用反倾销措施的初次审查抉择。
此前,越南工贸部于二0二一年一0月一三日公布第二三0二号决议(二三0二/QĐ-BCT),对于自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出口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确定性终裁,裁定正式对于上述国度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案号AR0一.AD一0)。
在对于相干方依法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越南工贸部于二0二二年一二月三0日公布关于对于原产于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中国的部份聚酯长丝纱线产品采用反倾销措施初次审查的第二九五四号抉择(二九五四/QĐ-BCT)。
为保证涉案各组织以及集体的利益,工贸部倡议组织以及集体申请成为案件审查的相干方和时获取审查进程中的公然信息。另外,各组织以及集体应向考察机构提交相干信息以及证据以免没必要要的损失。